湖北大正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廉潔從業八不準”工作紀律 |
一、不準向被服務企業索取錢物或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二、不準接受被服務企業贈送的禮品禮金。
三、不準參加被服務企業安排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
四、不準利用工作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
五、不準向被服務企業推銷商品或介紹業務。
六、不準在被服務企業及其關聯企業、同業競爭企業、業務相似或相近企業,進行兼職、取酬活動。
七、不準以授課、提供咨詢服務等方式獲取報酬。
八、不準向被服務企業提出任何與所從事業務工作無關的要求。 |
對于違反上述紀律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予以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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