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促進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穩步發展間接融資
?。ㄒ唬┍3中刨J投放穩定增長。以“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的金融調控框架為依托,引導信貸穩定增長,確保全省貸款增幅高于全國、高于中部地區平均增幅。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爭取總行信貸政策和資源傾斜,擴大增量、盤活存量;充分發揮定向降準、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作用,積極爭取擴大地方法人機構合意貸款規模,促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貸款合理增長。開展省級國庫現金管理試點,積極歸集證券、保險等大型金融機構存款,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可貸資金來源。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提高核心資本充足率。充分發揮小微企業金融債券、三農金融債券、綠色金融債券對補短板的積極作用,拓展薄弱經濟環節的融資渠道。
?。ǘ﹦撔陆鹑诋a品和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訂單質押、動產質押、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信貸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金融機構開展順位抵押,有效盤活抵質押物。推動商業銀行與稅務部門開展銀稅合作。擴大政銀合作,推廣“助保貸”、“助農貸”、“商標貸”等產品,加大應收賬款融資平臺推廣和應用力度,完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各級政府要主動履行代償協議,保障銀政合作有序推進。在防范風險的基礎上,通過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等多種形式,用好用活縣域經濟發展調度資金。支持地方搭建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周轉平臺,通過“過橋貸”等方式解決過橋融資難題。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創業擔保、新型農業主體等貸款給予貼息。繼續開設一批村鎮銀行。
?。ㄈ┲貥嬋谫Y擔保體系。省財政籌措50億元資本金壯大省再擔保集團實力,鼓勵和支持省再擔保集團與市州縣政府性擔保機構相互參股,構建全省統一的融資擔保體系。支持再擔保集團拓展再擔保業務,加快建立擔保機構遴選、分險機制,促進銀擔合作。積極向國有及民營融資性擔保機構提供增信服務,鼓勵市州縣政府不斷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金投入,建立與當地小微企業貸款增長相適應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金持續補償補充機制,不斷提高融資擔保能力。建立銀行、擔保、再擔保和政府四方合作機制,當出現信貸風險時,單戶1000萬元以下的貸款擔保業務,由融資性擔保公司、省再擔保集團、銀行、當地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擔風險責任。省財政根據財力狀況和省再擔保集團公司運行情況,逐步建立省級融資擔保風險補償基金。
二、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ㄋ模┘涌彀l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大力實施上市后備企業“金種子”、“銀種子”計劃,借助交易所、中介機構力量加大企業上市培育力度,不斷增加報輔報會企業數量。進一步完善企業上市“綠色通道”制度,為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營造良好環境。積極推進暫未達到公開發行上市標準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成長型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借力資本市場快速成長。支持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按照市場化方向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會員質量;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創新業務模式,提高融資服務能力,以“融資”加“融智”為掛牌企業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加快設立“種子企業板”,實現分層運行,進一步提高掛牌企業質量。支持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積極對接“新三板”。支持證券期貨機構在鄂設立區域總部或省級分公司。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在“新三板”“四板”市場掛牌企業給予獎勵。
?。ㄎ澹┲С制髽I開展直接融資。鼓勵和支持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可轉債、優先股等融資方式優化再融資結構。充實企業發債資源庫,加大企業發債業務培訓,組織擬發債企業、中介機構對接會,送政策、送信息進企業。支持企業發行公司債、項目收益債等開展直接融資或置換貸款。大力發展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定向工具、超短期融資券,推廣應用可續期債、并購票據、綠色票據、資產支持票據、可轉換票據等創新型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引導住房公積金中心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公積金貸款證券化產品進行規范融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發債企業和中介機構進行獎勵,并對綠色債、中小企業集合債等提供增信、貼息或風險補償。
?。┐罅Πl展各類投資基金。積極引進和培育證券投資基金、基礎設施投資基金、產業發展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基金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吸引優秀基金管理機構落地湖北,優化行政服務,完善基金產業生態體系。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的意見》(鄂政發〔2016〕11號),對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及高管由稅務登記地財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統籌資金予以獎勵。充分發揮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作用,加強與社?;?、國家創投引導基金等國家級引導基金,以及知名基金管理機構合作,引進來、走出去,為湖北招引更多產業項目、集聚更多要素資源,培育更多龍頭企業,促進我省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和優勢產業做大做強。鼓勵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按照市場化原則與地方政府引導基金加強合作,支持地方產業集群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ㄆ撸┌l揮保險保障和資金融通功能。支持武漢、十堰、天門等地保險示范區建設,做大做強地方法人保險機構,鼓勵設立健康保險、養老保險、科技保險、內河航運保險、責任保險等專業類型保險機構,支持相互保險、互聯網保險等新型保險形式的發展。推動“三農”保險提標擴面增品,推廣農業氣象指數、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健全農業生產風險保障體系。進一步推廣責任保險,助力“一帶一路”建設。重點推廣食品安全、環境污染、安全生產、醫療責任、校園方責任、產品責任等民生及公共安全領域的責任保險,提高實體企業風險保障能力。探索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開展大災保險試點,有效保障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大力發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推動完善“政銀?!比胶献鳈C制,鼓勵有條件地方對保費給予財政補貼。加強保險資金運用,建立保險資金項目對接庫,搭建平臺支持省內重點建設項目與保險資金對接,鼓勵險資以財務投資的方式,直接或通過股權投資基金參股我省高新企業,服務產業轉型升級。
?。ò耍┮幏栋l展金融新業態。支持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做大做強做優,有效發揮化解金融風險、幫助企業脫困、推動轉型升級的作用。支持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企業財務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開展業務創新,為實體經濟提供資金融通便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按照一個門類只設一家的原則設立要素交易場所,強化監管促使健康發展,推動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聚集,促進地方特色產業發展、特色產品流通。鼓勵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支持金融科技企業發展,加強金融科技在征信、金融監管等領域的應用。
三、推進專項金融工程
?。ň牛┐罅Πl展綠色金融。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支持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開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探索開展能效融資、清潔能源融資、綠色裝備融資、綠色產業鏈融資等綠色金融服務創新。支持碳交易中心、排污權交易中心等綠色交易平臺發展。統籌整合現有政策資金,爭取國家政策性銀行貸款、國際金融組織、國外政府優惠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對“十三五”沿長江、漢江主要化工企業轉型與綠色項目庫項目進行支持。通過發放并購貸款、定向增發等方式,支持龍頭化工企業開展并購重組。設立長江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產業基金,按照市場化原則,對我省涉及長江和漢江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的項目進行投資。組織金融機構與綠色項目對接。鼓勵地方政府通過放寬市場準入、完善公共服務定價、實施特許經營、落實財稅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共同推動綠色投資項目落地。
?。ㄊ┥罨萍冀鹑诟母飫撔?。深入落實《武漢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創新專項方案》,加快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針對科技型企業,開發“萌芽貸”、“三板貸”、“上市貸”、“并購貸”等產品。支持金融機構向科技企業提供開戶、結算、融資、理財、咨詢等一站式、系統化金融服務,完善科技企業金融服務供應鏈。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風險投資等機構合作,穩妥開展投貸聯動試點。建立投貸聯動專家庫,促進提升科技項目評審精準度,實現信息共享。創新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功能,創建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知識產權運營、股權投資服務于一體的“知識產權運營+投貸聯動”金融服務體系。推動科技型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專利保險、首臺套保險、新材料保險等系列科技保險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提高科技保險的保費補貼力度、擴大補貼范圍。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隔離的前提下,開展符合科創企業發展、科技產業需要的金融創新。
?。ㄊ唬┩苿幼再Q區金融改革。加快在自貿區設立金融分支機構。簡化貿易和投資項下的結算流程,逐步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提高貿易和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支持企業利用自貿區政策開展海外上市、離岸并購、特殊目的載體收購。支持在自貿區發起設立合資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支持外資投資管理機構在自貿區發起設立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支持自貿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加快自貿區融資租賃行業發展,引入境外低成本資金服務境內企業。加強出口信用保險對自貿區企業海外貿易、海外投資及海外租賃業務的支持。
?。ㄊ┥钊雽嵤┛h域金融工程。優化財政資源配置,引導金融機構落實信貸政策,確保全省每年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戶數,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勵縣域中小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充分利用銀行貸款、資本市場、保險資金等渠道,有效解決自身融資需求。支持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實現縣域經濟板塊全覆蓋,并打造更多特色板塊。抓住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新機遇,盤活農村資產和資源,積極推動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開展農村新型合作金融試點。推進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網格化,實現覆蓋率和建檔面“雙百”目標,建立量化標準,進一步做實“網格化+功能升級”,更好地服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戶。完善縣域保險市場體系,提升縣域保險供給水平。創新縣域保險機構、產品和服務模式,完善基層營銷服務網點建設。
?。ㄊ┓e極推進扶貧金融。貫徹落實《湖北省金融扶貧“十三五”規劃》,大力實施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工程。鼓勵金融機構在貧困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對信用良好、有貸款意愿、有就業創業技能素質和一定還款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提供扶貧小額信貸服務支持。探索利用扶貧專項債務融資工具、扶貧社會效應債券等直接融資工具拓寬貧困地區扶貧資金來源。探索農民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支持鼓勵發展農業互助保險、險資支農支小貸款、保險+期貨試點等新型農業經營保險。加快推進湖北優勢農業品種在期貨交易所上市。支持貧困地區企業搶抓證監會“即報即審、審過即發”的綠色通道,加快上市掛牌進程,支持上市公司到貧困地區開展并購重組。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通過結對幫扶貧困縣。
四、強化實施保障措施
?。ㄊ模┘訌娊鹑谌瞬沤ㄔO。編制《湖北省“十三五”金融人才發展規劃》,創新金融人才培養方式,加大高端金融人才引進力度,鼓勵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之間進行雙向干部交流。利用黨校、行政學校以及高等院校加強對領導干部金融知識的培訓,提高地方干部金融意識和領導金融工作的能力。繼續實施“湖北省現代金融業領軍人才培養工程”,鼓勵各地制定金融人才專項政策和計劃,吸引高端金融人才來鄂發展。
?。ㄊ澹┞鋵嵐ぷ髫熑?。省政府金融辦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大工作協調力度,加強與各部門、各地方以及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的協調溝通,共同研究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遇到的共性問題,協同抓好落實。中央駐鄂金融監管機構要將強化監管與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相協調,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引導金融機構來鄂聚集,更好地指導和幫助各類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各市州要加強對金融工作的領導,著力提升干部群眾金融意識,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增強金融機構投入積極性。金融機構要切實“回歸本源”,在保證穩健運營的基礎上,不斷加強產品和服務創新,強化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和服務,共同營造政銀企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